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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学院第 21 届全国青年岗位能手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22-05-09作者: 审核:樊小杰 来源:德赢win官网点击:439

各位老师、同学:

为激励广大青年把青春奋斗融入党和人民事业,坚定践的二十大胜利召开,按照团中央《第 21 届全国青年岗位能手申报指引》精神,团中央、人社部近期联合开展第 21 届全国青年岗位能手评选活动。为组织做好推荐工作,结合我校工作实际,通知如下:

一、人选条件

1. 年满16周岁、不超过35周岁(1987年5月31日至2006年5月31日出生)的中国公民;

2.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热爱祖国、热爱人民、热爱社会主义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;

3.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,遵纪守法、爱岗敬业、甘于奉献;

4.精通本岗位业务知识,技能水平高超或工作本领高强,勇于创新创造,在本岗位上作出重要贡献,能够发挥示范带头作用。

下列人员一般不作为推荐对象:团的专职干部;曾获得全国青年岗位能手称号的个人。

二、人选类别

1.科技创新类。富于创新精神,勇于创新创造,积极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在基础研究、理论创新、科研攻关等科技自立自强领域取得较大成绩。

2.经营管理类。发扬艰苦奋斗精神,敢于突击攻坚,在生产制造、经营管理、重点工程、重大项目等第一线,苦干实干,建功立业,为企业行业的改革发展、提质增效作出较大贡献。

3.技能技术类。具有劳模精神、劳动精神、工匠精神,技能、技术、专业水平在本行业中有一定影响,在技术革新、带徒传技、专业引领等方面作出较大贡献。

4.行政管理类。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,依法履职,勤勉工作,克己奉公,廉洁从政,在本职岗位上成绩较为显著,能够发挥示范带头作用。

5.司法执法类。具备崇尚法治、恪守良知、理性公允的职业品格,信念坚定,执法为民,敢于担当,清正廉洁,在社会治安、打击犯罪、诉讼审判等工作中作出较大贡献。

6.社会服务类。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职业文明,在医疗卫生、教育培训、就业创业、社会福利、慈善公益、社会治理等各领域主动作为、甘于奉献,努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。

三、推荐要求

请申报人于5月10日15:00前下班前将全国青年岗位能手汇总表(附件2)发至学院团委陈华华电子邮箱592730203@qq.com,推荐表(附件1)待学校推荐人选确定后再进一步填写。


附件:

附件1-全国青年岗位能手推荐表.docx

附件2 全国青年岗位能手(标兵)推报汇总表.xls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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